轉知縣府為增加本縣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會,培養同仁閱讀習慣,推廣本縣公共圖書館資源使用服務,請同仁踴躍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書籍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2月08日府人考字第110461036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推廣本縣公共圖書館資源使用服務,並全面提升本縣閱讀文化及教育品質,落實與深化本縣知識經濟水平,本府文化局特訂定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,以鼓勵同仁踴躍借閱書籍。
三、依上開獎勵實施要點第4點獎勵作業,機關學校人員自每年度1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滿 40 冊以上者,得於每年度11月30日前主動向本府文化局申請(僅限辦理當年度獎勵申請 ),經審核後由本府文化局函知各服務單位依權責核予未滿 80 冊者嘉獎 1 次,達 80 冊以上者嘉獎 2 次。相關申請書及申請方式,本府文化局公告於該局全球資訊網及本縣公共圖書館入口網。
四、據上,同仁如有辦理本縣圖書館借閱證需求,得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入口網辦理線上辦證,或攜帶本人證件(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)或戶口名簿正本臨櫃辦理。併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協助推動,其借閱情形將作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參考。
五、檢附來函暨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各1份。
二、為推廣本縣公共圖書館資源使用服務,並全面提升本縣閱讀文化及教育品質,落實與深化本縣知識經濟水平,本府文化局特訂定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,以鼓勵同仁踴躍借閱書籍。
三、依上開獎勵實施要點第4點獎勵作業,機關學校人員自每年度1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滿 40 冊以上者,得於每年度11月30日前主動向本府文化局申請(僅限辦理當年度獎勵申請 ),經審核後由本府文化局函知各服務單位依權責核予未滿 80 冊者嘉獎 1 次,達 80 冊以上者嘉獎 2 次。相關申請書及申請方式,本府文化局公告於該局全球資訊網及本縣公共圖書館入口網。
四、據上,同仁如有辦理本縣圖書館借閱證需求,得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入口網辦理線上辦證,或攜帶本人證件(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)或戶口名簿正本臨櫃辦理。併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協助推動,其借閱情形將作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之參考。
五、檢附來函暨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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