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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107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」暨相關表件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10日桃教中字第1070027165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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