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「107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(含附件)」1份,惠請公告周知並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2月22日原民綜字第1070010797
號函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2月
14日原民綜字第1070007662號公告辦理。
二、107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原以106年7月7日原民
綜字第1060038786號公告在案,其中卑南族歲時祭儀假原
為12月31日單日,已重行公告調整為107年12月15日至108
年1月5日期間,依實際舉辦日期擇1日放假。
三、按上開實施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,除春節放假3日外,其
餘民族掃墓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、農曆除夕及「原住民族
歲時祭儀」等民俗節日均放假1日,而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
期,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,並刊
登電子公告。
四、原住民族委員會依99年部落調查結果之基礎,並參酌各族
群或有其他情事需調整之必要後,彙整公告107年度放假
日期。因此,凡具有原住民身分者,得檢具戶口名簿或戶
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其原住民族別之證明文件,就各該所屬
族別之「原住民族歲時祭儀」公告放假日期向工作或就讀
單位辦理放假事宜。
五、相關資訊亦公開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行政資訊網「歲時
祭儀專區」(網址:http://www.apc.gov.tw),歡迎貴
機關自行下載取閱。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2月22日原民綜字第1070010797
號函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2月
14日原民綜字第1070007662號公告辦理。
二、107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原以106年7月7日原民
綜字第1060038786號公告在案,其中卑南族歲時祭儀假原
為12月31日單日,已重行公告調整為107年12月15日至108
年1月5日期間,依實際舉辦日期擇1日放假。
三、按上開實施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,除春節放假3日外,其
餘民族掃墓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、農曆除夕及「原住民族
歲時祭儀」等民俗節日均放假1日,而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
期,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,並刊
登電子公告。
四、原住民族委員會依99年部落調查結果之基礎,並參酌各族
群或有其他情事需調整之必要後,彙整公告107年度放假
日期。因此,凡具有原住民身分者,得檢具戶口名簿或戶
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其原住民族別之證明文件,就各該所屬
族別之「原住民族歲時祭儀」公告放假日期向工作或就讀
單位辦理放假事宜。
五、相關資訊亦公開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行政資訊網「歲時
祭儀專區」(網址:http://www.apc.gov.tw),歡迎貴
機關自行下載取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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