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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意介聘至彰化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,倘經成功調入,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彰化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,請欲參加介聘之教師,審慎選填志願。

依據彰化縣政府105年4月18日府教特字第1050127883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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