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臺中市10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有減班疑慮,可能衍生教師超額情形,請協助轉知有意申請介聘他縣市之特教教師審慎選填志願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5年3月31日中市教特字第1050024904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述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:
(一)國小教育階段:豐原區富春國小、大安區大安國小、太平區東汴國小。
(二)國中教育階段:大甲區順天國中、大雅區大雅國中、豐原區豐原國中。
二、旨述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:
(一)國小教育階段:豐原區富春國小、大安區大安國小、太平區東汴國小。
(二)國中教育階段:大甲區順天國中、大雅區大雅國中、豐原區豐原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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